学校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河南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复学计划,本着“合规合理、实际发生、轻重缓急、关爱学生”的原则,根据学生处、研究生院和后勤集团总公司提供的学生返校复学情况和实际在校住宿信息收取住宿费,每学年的住宿费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2.住宿费退费完成银行结算后,财务处将通知学生管理部门和各学院。届时,学生如仍未收到退费,请及时通过所在学院反馈银行卡变更情况。财务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学院核实信息,做好后续工作。
今年突如其来疫情让同学们有了一个超长假期,特殊时期,为体现对学生的关心和关爱之情,南阳理工学院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春期毕业班学生的住宿费予以退还,非毕业班学生的住宿费纳入下学年使用。
为严格落实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要求,各学院辅导员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将学校的政策传达给每位学子,并耐心解答学子们关于退费的各种疑惑;财务处快马加鞭,经过对毕业生信息核实比对等环节,5月26日统一将费用退回到毕业生卡中,在收到退费后,毕业生们纷纷为母校点赞。目前,南阳理工学院已为6100余名毕业生退回费用229万元。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规定,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将2020年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我校2020年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1. 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对本学期不返校学生按照全年所交住宿费的50%予以退费。2. 对已返校复学的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收取住宿费,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收取住宿费。3. 对6月15日以后返校的毕业生不再收取住宿费,按照5个月退费。4. 毕业生住宿费需退还部分,由财务处直接退还到学生绑定的银行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的规定,学院将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就我院2020年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三、住宿费退还至中原银行卡、郑州银行卡(二选一),为确保退费及时有效,在此期间请勿注销银行卡,保证银行卡使用正常,如有银行卡丢失、变更问题,请及时联系辅导员说明情况,通过辅导员反馈给财务处解决。

一、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将退还学生本学期的住宿费(金额为全年住宿费的一半),2020届毕业生按学校毕业返校时间要求办理毕业手续的,返校期间不收取住宿费。
二、退还的住宿费将统一转至各位同学本人的农行卡,退费之前切勿注销银行卡。各位同学请在6月12日前完成卡号的核对和变更,具体查询办法请查看洛阳理工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发送的《银行卡号变更操作指南》。
三、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全校住宿费退费手续,先办理毕业生退费,在校生随后办理。具体退费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一、退费范围
2019—2020学年全体在校生
二、退费原则
2020届毕业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缴纳的住宿费全部退还。
三、2020届毕业生退费程序
1.财务处将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费信息表发送至各学院,由学院通知所属学生核对信息。
2.各学院核对后,将正确信息反馈至财务处。
3.财务处办理退费,及时将住宿费退至学生本人建行卡(学费卡)。
安阳学院

一、退费原则
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退费方案
2020届毕业生因涉及毕业离校工作,毕业生返校后住宿费不再收取,毕业生须核对本人银行卡及住宿费用标准信息,本学期住宿费退费(全年住宿费用的一半)经财务部门核实信息后于学期结束前退还至学生核对过的本人开户银行卡中。
三、注意事项
1.学生用于划扣学费的银行卡切勿注销。
2.若银行卡卡号有变动,请及时联系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报备财务处。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一、退费原则
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退费时间
2020届毕业生离校前结算(期间返校毕业生一律不再收取住宿费);非毕业生于本学期末结算。
三、住宿费用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为确保住宿费能够及时退还至学生银行卡中,退住宿费之前切勿注销银行卡。
四、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辅导员反馈给学生处和财务处解决。
郑州西亚斯学院

一、退费原则
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办理住宿费退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退费方式及时间
2020届毕业生将于2020年6月15日前结算,返校期间不收取住宿费,所有费用将统一退入中国银行西亚斯联名卡内,退住宿费之前切勿注销银行卡,保证银行卡号为有效的在用银行卡,银行卡号有变更的学生,请于2020年6月10日前在统一支付平台核对修改。
三.注意事项
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育人导师反馈给学务处和财务资产处解决。
新乡学院

一、住宿费退费原则和计算方法
学校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复学计划,本着“合规合理、实际发生、关爱学生”的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住宿费退费安排
1.各类毕业生住宿费退费,将于学生离校前据实结算,多余部分予以退还,退款直接打入学生校园卡银行卡中。
2.非毕业生住宿费退费,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多余部分予以退还,退款直接打入学生校园卡银行卡中。
注意事项:
1.学生在收到住宿费退费前,切勿注销在校期间缴费的银行卡,以免影响退费。
2.请学生处通知各学院核对学生银行卡号,并将正确信息及时反馈学生处。
河南城建学院

一、退费原则
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退费时间及办法
2020届毕业生返校期间不再收取住宿费,经财务部门核实后,费用已交清的毕业生,应退住宿费6月底前退至学生用于划扣学费的银行卡中。
三、注意事项
学生用于划扣学费的建行银行卡切勿注销,若与学号绑定的银行卡有变动,请联系财务处娄瑾玉进行修改,联系电话:0375-2089058,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
信阳学院

一、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全部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毕业生住宿费需退还部分,由财务处直接退还到学生预留的中原银行卡。
三、非毕业生住宿费退费,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
四、学生在收到住宿费退费前,切勿注销已核对预留的中原银行卡,以免影响退费。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一、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2020届毕业生离校前办理退费,住宿费多余部分经财务部核实信息后退还至学生用于划扣学费的银行卡中。
三、若银行卡卡号有变动,请及时联系辅导员老师,辅导员老师反馈给学务部和财务部解决。
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0373-7375797。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一、住宿费退费计算原则
按照文件精神要求,疫情防控期间的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住宿费退费具体政策
(1)2020届毕业生退还本学期住宿费用,金额为全年住宿费用的一半,已免交本学年住宿费的毕业生除外。
(2)非2020届毕业生退还本学期住宿费用,金额为全年住宿费用的一半,退还部分在收取2020-2021学年住宿费时一并结算。
三、具体退费事宜由各二级学院与财务资产处协调安排。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一、退费计算方法
全学年缴纳住宿费按10个月计算,本学期按5个月计算,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退费程序
1. 每批学生学习结束后,学工部根据返校学生在校时间据实造表。
2. 财务处筹措资金及时发放,费用直接退还至学生的银行卡。
安阳工学院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2020年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进行退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退费原则
全学年缴纳住宿费按10个月计算,本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律不收住宿费。2020届毕业生退还5个月住宿费,非毕业生本学期住宿费直接抵扣下学年住宿费。
二、退费办法
1、财务处将2020届毕业生在2019—2020学年期间《学生住宿费实缴信息明细表》电子版发送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负责核对学生信息。
2、各学院将核对正确的信息制作《2020届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表》,经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由学生处汇总。
3、财务处收到学生处《2020届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表》后,及时将退费金额退入学生本人银行卡。
三、注意事项
为确保住宿费退费及时、准确,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学生姓名、学号、银行卡号、开户行等信息,如学生银行卡丢失,可提供本人在异地办理的建行银行卡卡号。
安阳工学院
2020年6月10日
开封大学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关于毕业生毕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经学校研究决定:
一、退还毕业生本学年所交住宿费用的一半,本学期返校期间住宿不计费。
二、本学期结束前完成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手续,先行办理毕业生住宿费退费,非毕业年级住宿费抵扣下一学年住宿费。
三、住宿费用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
四、教材费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先行办理毕业生教材费结算,非毕业年级随后办理。
五、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辅导员反馈给学生处和财务处解决。
开封大学
2020年6月
河南工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宿费计取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费
返校办理毕业手续的毕业生,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应退的住宿费经所在学院、后勤管理处、财务处核实信息后,退还至学生的银行卡中。
三、非毕业生住宿费退费
非毕业生的春季学期住宿费全额退费,采取在秋季学期收取住宿费时直接抵扣的办法。
2020年6月5日
(部分材料来源于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