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gku 时间:2012/4/23 11:14:00
论文答辩是独立本科专业、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的最后一门课程,通过论文答辩后才能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网上填申报表时间:2012年4月1日至5月25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5月30日、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如考生本人不能来现场确认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准备的材料必须齐全。
注意:成功填写申报表后,必须到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南宁市民生路维新街南一里9号)进行现场确认(包括缴费、交一寸照片两张),否则申请无效。
自考本科生申请论文答辩的程序
一、申请条件
凡取得自考本科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者,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二、申请办法
1、论文答辩的申请手续每年进行两次,上半年5月份,下半年11月份,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2、考生网上登记成功后,须持以下材料到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1)12位数字准考证
(2)全部的单科合格证(如有免考课程,还须有免考合格证)
(3)两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相片(黑白或彩色)
(4)40元报名费
3、办理登记手续须申报本人的论文题目。
论文题目由考生自己拟定。注意:公安管理专业的论文题目由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函授部公布。
三、论文写作及答辩
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后,申请人即进入论文写作及答辩阶段。论文答辩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主考院校负责组织安排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主动与主考院校联系。
四、毕业论文成绩的查询办法
申请人在参加论文答辩半个月后可向主考院校查询答辩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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