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gku 时间:2013/7/5 10:30:00
7月3日从省司法厅了解到,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6月20日发布的公告,安徽省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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